中国离正版数字音乐还有多远?
@ 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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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正和我一样经常自问道:我们是否已经离正版数字音乐越来越近,当我有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后(就可以不再下载侵权音乐,而购买正版),当中国有越来越多的ISP或者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参与到正版数字音乐内容的经营队伍中来,当中国有越来越多好音乐出现在市场中,当正版数字音乐的价格越来越低甚至直逼免费的底线,最主要的是当中国老百姓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时?
毫无疑问我们总是希望这个市场越来越成熟,而非如今这样小气。
但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正版数字音乐离我们还太远,如果没有效果更好的经营方式的话,这会严重打击音乐爱好者和数字音乐经营商的信心。
据IFPI(国际唱片工业协会)2009年的数字音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数字音乐在去年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报告关注的焦点也从2008年的数字音乐报告的版权问题转移到2009年的“音乐接入”(Music Access)问题。
最近五年数字音乐在整个唱片工业中的比重几乎都是5%的速度稳健增长,2008年达到了20%,甚至出现了我之前报道过的华纳音乐集团旗下子公司大西洋唱片对外宣称其在美国市场音乐销售的50%以上来自数字音乐产品销售。数字媒体对传统工业的蚕食程度以一种非常迅猛的速度推进着,数字音乐的表现也仅次于游戏(35%)。
虽然有高达20%的比例,但中国却难以从共计37亿美元的数字音乐收入中分太多杯羹。
我们来看看数字音乐市场五大国的占有率情况就会非常明白:数据所反映的事实是如此可怖。美国无疑是整个数字音乐领域的老大,占据了高达50%的份额,在2008年一年就销售了11亿首单曲和0.66亿张专辑;根据日本唱片协会(RIAJ)的数据,一直以移动市场为先锋的日本在2008年共售出了 1.4亿首曲目;而在英国1.1亿首曲目和0.1亿张专辑在2008年被售出;法国似乎在他们的总统萨科齐采取了一系列反盗版措施后数字音乐的增长率大得让人惊舌,在2008年销售增长了49%,0.12亿首曲目和140万张专辑被售出;相对来说德国的发展速度就显得比较平稳,在2008年0.374亿首曲目和440万张专辑被售出。(以上数据基于DRM2009,仅供参考)
然后再看IFPI给出的2008年上半年的数据:
将这五大国和市场占有率加总会发现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整个数字音乐市场居然被五个国家瓜分掉了95%。那剩下的5%再配给给其它国家,中国会吃到多大蛋糕呢?
虽然中国凭借着其数字音乐移动市场的繁荣能够勉强进入全球十大数字音乐国家的行列。但试想一下在中国这样的手机繁荣程度和手机用户群体现状里,数字音乐在移动设备的手机铃声市场上的确显得更加大众,但和我们大多数人理解的数字音乐(单曲和专辑)就真的南辕北辙了。
加上中国的盗版市场的空前繁荣,如果正版数字音乐的发展速度稍显落后,难以赶上盗版数字音乐的发展速度的话,数字音乐在中国的成熟就只会越来越遥远。那么我们对数字音乐一切美好的希想就都成了云中美景,越发模糊起来。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百年难遇的金融危机下,数字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就显得更加难以捉摸了。



从接触
iLike被Myspace贱价收购,使得在Facebook Web App中这个用户数宠大的社会化音乐服务被收编到了Facebook的竞争对手里旗下。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管是社会化音乐服务还是在线网络电台都处在一种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像Pandora、












在《互联网免费存在论》一文中,最主要的观点便是免费本质上并不存在的,真正的免费只是实现了费用承担者的转移。要么是另一部分人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买了单,比如说在线广告;要么是用户自己购买了与此产品配套的相应增值产品或服务,比如说Flickr的VIP服务或者通过预存话费获得免费手机等等。
当我们可以从互联网上轻松下载免费的音乐并可以自由的分享给好友时,当不再有借给别人唱片时要千叮万嘱其小心保护的情景时,当我们在需要音乐时第一反应是音乐搜索引擎网站而不是自己附近的某家以前让自己流连忘返的唱片店时;那些唱片公司开始后怕起来。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技术和新文化,唱片行业又显得蹑手蹑脚,他们既认可数字音乐下载给自己唱片推广带来的便利,又害怕大量的免费下载给唱片销量带来的压力。结果,这种格局就一直僵持着,买CD的买CD,下载数字音乐的也乐此不疲,唱片公司也没有主动站出来探寻一种针对数字音乐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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